政策与监管

【关于印发《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】-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6-06-08 · 本地相关度 3

为什么值得关注

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投资从项目化安排转向制度化专项管理,国家生态资金的投向和边界从此有了统一标尺,生态修复进入规范性财政轨道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发改农经〔2026〕713号),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认真执行。该办法旨在有力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重大工程建设。通知于2026年5月21日发出,6月8日在发改委官网公布。

现在可以做什么

地方发改部门可对照办法文本,逐条核验本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储备与合规情况,提前梳理符合条件的工程,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做好准备。

信息来源

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保护修复 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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